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境;康熙筆畫:14;頁碼:頁237第17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居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舉影切,音景。【說文】疆也。一曰竟也,疆土至此而竟也。【魯語】外臣之言不越境。【史記·諸侯王表】諸侯比境。【注】地相接次也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開地斥境。通作竟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境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4,頁碼為第237頁第17。唐韻、正韻、集韻、韻會中的發音為景。說文中解釋為疆界,表示一個地方的邊界。魯語中有提到,外臣的言辭不越過境。史記·諸侯王表中提到諸侯比境,意為地界相接。前漢·地理志中有開地斥境,通作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