譥字用于人名寓指直言不諱、坦誠相待、明辨是非之義。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譥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20,位于第1183頁第04。【唐韻】發音為古弔切,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發音為吉弔切,音叫。【說文】表示痛苦的呼喊。【玉篇】表示大聲呼喊。【廣韻】表示痛苦的聲音。還有指責的意思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提到譥,就是指隨便指責,使事物混亂不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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