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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字是關于“歡”這個字的解釋和用法。它的康熙字典筆畫數為22,位于頁碼573第12古文。在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和《正韻》中,它的讀音是呼官切,與“讙”字同音。《說文解字》認為“歡”表示喜悅和快樂。徐曰解釋說,喜悅時聲音和氣息會發生變化,所以這個字從“欠”字部。 在《禮·檀弓》中,有“啜菽飲水盡其歡”的句子,表示盡情享受快樂。在《樂記》中,有“欣喜歡樂,樂之官也”的說法,意味著歡樂是音樂的目的。在《孝經·孝治章》中,有“故得萬國之歡心,以事其先王”的句子,表示贏得各國人民的歡心,來尊敬他們的先王。在《孟子》中,有“歡虞如也”的說法,表示歡愉的心情。在《前漢·王褒傳》中,有“歡然交欣”的句子,描述了一種愉快的氛圍。 此外,“歡”字還有其他用法,如合歡,指漢殿的名字;合歡樹,一種類似梧桐的樹;合歡竹,一種竹子;合歡橘,一種橘子;歡伯,指酒。在《魏韋誕·親蠶頌》中,有“同碩慶于生民,發三靈之永歡”的句子,表示慶祝人民的幸福和長壽。最后,《集韻》中提到“歡”字也可以寫作“孉”或“女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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