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榦;康熙筆畫:14;頁碼:頁544第01
【廣韻】【韻會】讀音為古案切,是“干”字的去聲。
【說文解字】指筑墻時兩端起固定作用的木柱。
【徐鉉說】另寫作“幹”是不對的。
【詩經·大雅】有“榦不庭方,以佐戎辟”的句子。
【鄭玄箋注】解釋為制作楨榦來匡正四方。詳細解釋可參考“楨”字的注釋。
又【尚書·禹貢】提到“杶榦括柏”。
【孔傳】解釋說,榦就是柘樹。
另外,樹木旁生的稱為枝,主干根部稱為榦。
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說:枝條不能比主干更粗大。
又【玉篇】解釋:榦,指器物的柄。
又指井榦,即井上的木欄。
【莊子·秋水篇】有“埳井之蛙,跳梁井榦之上”的句子。
又【集韻】讀音為胡安切,音同“韓”。
【說文解字】字形寫作“𣘨”。
【前漢書·武帝紀】記載建造了井榦樓,高五十丈。
【注】解釋說用木材累積成高樓,形狀像井上的木欄。
【韻會】說明其平聲和去聲兩種讀音通用。
又【集韻】另有一說:榦,是一個國名。
又【類篇】讀音為侯旰切,音同“翰”。指事物的本體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榦(gàn)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4,位于頁544第01。在《廣韻》和《韻會》中的讀音為古案切,屬于去聲。《說文解字》中解釋為筑墻時用的頂端木頭。《詩·大雅》中有“榦不庭方,以佐戎辟”,意為榦用于糾正方向。《書·禹貢》中有“杶榦括柏”,其中榦指的是拓。樹木的旁生部分稱為枝,而本根為榦。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中提到“枝不得大于榦”。此外,榦還有其他意思,如柄、井上的木欄等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中有“塪井之鼃,跳梁井榦之上”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中有“作井榦樓,高五十丈”,意為堆積木頭,使其高度超過樓,形狀像井上的榦。其他讀音包括胡安切(音韓)和侯旰切(音翰)。榦還可以表示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