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字用于人名寓指約定、承諾、信守之義。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訂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9,位于頁碼1188第18。【唐韻】發音為“他頂切”,聲調為上聲。【說文解字】解釋為“平議”,即公平的議論。【詩經·周頌】中有“彼作矣,文王康之”,這里的“訂”表示遵循太王和文王的道路,與天地共同擁有德行。【疏】解釋為“比之言”,即相互比較的說法。【晉書·荀崧傳】提到,書中所闡述的觀點,有些是左氏公羊所沒有的,因此具有一定的糾正作用。另外,【廣韻】、【集韻】、【韻會】等韻書中也有不同的發音和解釋。【周禮·夏官·恒矢注】中的“前后訂,其行平也”,表示恒矢軒輅訂是一種安居的箭矢。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中的“丁定切”,聲調為去聲,意思也是公平的議論。【唐書·李綱傳】提到古人認為一言之重可訂千金。【廣韻】中還有“逗遛”的意思,【正字通】提到齊梁時期,訂指賦民。另外,修正書籍也稱為訂,如校訂、訂正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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