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篡;康熙筆畫:16;頁碼:頁894第15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初患切。用不正當的手段奪取叫作篡。【爾雅·釋詁】篡,取也。【注】篡,就是奪取的意思。【前漢·衛青傳】衛青在建章宮任職,還沒有名氣。大長公主逮捕囚禁了衛青,想殺掉他,他的朋友公孫敖和壯士前去把他搶奪回來。【注】師古說:用不正當的手段奪取叫作篡。又指用帶繩子的箭射取。【字匯補】《揚子》鴻雁飛向高遠的天空,射鳥的人怎么能射到呢。別的版本寫作“篡”,不對。篡字原本是從“艹”部,不從其他部首。
💡 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篡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6,位于第894頁第15行。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的發音為“初患切”。篡的意思是逆而奪取,即通過不正當手段奪取權力或地位。【爾雅·釋詁】中提到,篡就是奪取。【注】篡是指奪取他人的東西。【前漢·衛青傳】中,衛青在建章任職時還沒有什么名氣。大長公主捉拿了衛青,想要殺死他,他的朋友公孫敖和壯士前去營救衛青。【注】師古說:逆取就是篡。另外,篡還有弋取的意思,即用箭射取。【字匯補】《揚子》中提到,鴻雁飛翔在天空,弋人怎能篡取它們。其他版本中也有寫作“篡”,但實際上不正確。篡的原字是從艹部首構成的,而不是其他部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