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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竹字部】箠:康熙字典中箠的筆畫數為14,位于第889頁第02。【集韻】中提到,箠的發音為“垂”,是一種竹子的名稱。【張衡·南都賦】中提到,竹子有篠、簳、箛、箠等種類。另外,在【廣韻】中,箠的發音為“竹垂”。【集韻】和【韻會】中提到,箠的發音還有“中葵切”,即“追”。 箠還可以表示竹節。在【廣韻】中,箠的發音為“之累切”。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中提到,箠的發音為“主蘂切”,即“捶”,表示擊打馬鞭的動作。【史記·張耳陳余傳】中提到,用馬箠擊打,攻占了趙國的數十座城池。【集韻】中提到,箠的發音還有“是棰切”,即“菙”,意義相同。箠還可以表示笞打。【前漢·法志】中記載,景帝在中六年制定了箠令,規定箠的長度為五尺,底部寬一寸,竹制。笞打時,笞打者需笞打犯人的大腿,不得更換人。完成一項罪行的笞打后,方可更換人。從此,笞打者得以保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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