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

;康熙筆畫:5;頁碼:頁173第1【唐韻】、【集韻】、【韻會】、【正韻】

尺栗切,音

。【說文】:訶也。【倉頡篇】:大訶爲

。【禮·曲禮】:尊客之前不

狗。【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】:子囊帶從野洩,

之。【公羊傳·莊十一年】㊟〔引文「手劒而

之」為〈莊公十二年〉文〕:手劒而

之。【史記·淮隂侯傳】:喑噁

咤,千人皆廢。又,【集韻】亦作嘯。【禮·內則】:不嘯不指。【註】嘯讀爲

。又,【集韻】、【韻會】

戚悉切,音七。【集韻】:聲也。【莊子·齊物論】:

者吸者。【註】若

咄聲。陸德明【音義】:

,昌實反,徐邈音七。毛晃曰:從口、從七。或從匕,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