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
貶:康熙筆畫12,頁碼1206第20。廣韻里的發音為方斂切,集韻、韻會、正韻里的發音為悲檢切,音疺。說文解字里解釋為“損”,在《公羊傳·隱二年》中提到:“何以不氏貶?”注解為:“貶,猶損也。”《杜預·春秋序》中提到:“《春秋》雖以一字為褒貶。”在《詩·大雅》中有:“我位孔貶。”傳為:“貶,墜也。”《玉篇》中解釋為“減”,《增韻》中解釋為“謫”和“抑”。集韻中還有另一個發音補范切,音覂,意義相同。貶也可以通作“辯”,在《周禮·秋官·士師》中提到:“若邦兇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”注解為:“辯,當為貶。”在饑荒時期,國家事務會有所貶損,采用權時法。貶還可以通作“辨”,在《禮·玉藻》中提到:“立容辨。”注解為:“辨,讀為貶。”自貶,指罄折。集韻中還有另一個發音扶法切,音乏。類篇中提到:“射者所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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