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字用于人名寓指能言善辯、機智過人、明辨是非之義。
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辯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21,位于第1252頁第02個字形。【說文】認為辯是判斷的意思。【廣韻】認為是區分的意思。【易經·履卦】君子通過辯別上下,穩定民心。也是詳細審查的意思。【周禮·天官】只有國王建立國家,才能明確正位。也是明白清楚的意思。【易經·大有】明確的辯析。還有【集韻】認為是巧妙的言辭。【禮記·王制】虛假的言辭。【史記·荀卿傳】鄒衍的學術,廣博而雄辯。也是爭論辯論的意思。【禮記·鄕飲酒義】不怠慢,不爭論,就能遠離辯論。【說文】認為辯是治理的意思。【尚書·酒誥】不要辯論,才能管理好。【左傳·昭公二十年】誰能成為主盟者并治理好。【注釋】辯,治理。還有微妙的辯,諷刺的意思。【禮記·儒行】他的過錯可以微妙地辯解,但不能當面指責。還有與遍通的用法。【禮記·樂記】治理得當,禮儀就完備。【注釋】辯,遍也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與眾神辯論。【尚書·舜典】作為遍。還有與平通的用法。【字匯補】平均的意思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辯論等級,東作,西成。【尚書·堯典】作為平。還有【五音集韻】下辯,地名。位于武鄉。還有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筆列切【正韻】必列切,音。與貶同。【周禮·秋官·士師】如果國家遭受饑荒,就用饑荒辯論的法治理。【注釋】辯,應為貶。遭受饑荒時,國家事務會有所貶損。
扫码使用更多功能
康熙字典小程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