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桉;康熙筆畫:10;頁碼:頁525第10與“案”相同。又【宋曾鞏·耳目志】記載孟光舉桉齊眉。俗世直接理解為幾案。呂少衛說:桉其實是古代的“椀”(碗)字,所以舉起來與眉齊平。《張衡·四愁詩》中“何以報之青玉案”,指的就是青玉碗。據此則《考工記》中“案十有二寸”,也應當作此解釋才恰當。
康熙字典白話版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桉:康熙字典中的筆畫數為10,相關頁面在第525頁第10個例子。在《宋曾鞏·耳目志》中,孟光舉桉齊眉,這里的“桉”指的是幾案。呂少衛認為:“桉”是古代的“椀”字,所以舉桉與眉齊平。張衡的《四愁詩》中提到:“何以報之青玉案”,這里的“青玉案”指的是青玉椀。根據這個解釋,《考工記》中提到的案子尺寸為十二寸,也可以這樣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