馤字用于人名寓指芳香四溢、美味可口、令人回味之義。
【戌集下】【香字部】馤:康熙字典里的筆畫數為18,位于第1429頁第20行。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讀音為“藹”,與“於蓋切”相近。【玉篇】中解釋為“香”。【韓愈·城南聮句】中提到“園菊茂新芳,徑蘭銷晚馤”。另外,【集韻】中“於代切”,讀音為“愛”,意義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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