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

;康熙筆畫:22;頁碼:頁1325第13【唐韻】:則參切;【集韻】、【韻會】、【正韻】:祖含切,

音簪。【說文】:可以綴著物者。【玉篇】:無蓋釘。【禮·喪大記】:用雜金

。【註】

,子南反 —— 釘也。又,【集韻】:一曰綴衣。又,【博雅】:磨也。又,【集韻】:緇岑切,音兂 —— 可以綴著物者。又,【集韻】:徂感切,音歜 —— 綴物也。又,與攢通。班固〈西都賦〉:列刃鑽鍭。【註】鑽,與攢通,聚也。〇【按】【字彙】作

,譌入十二畫,【正字通】駁之是也。然【正字通】從㬱,亦與十四畫不符,應是刊刻之誤。今遵【說文】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