谳字用于人名寓指明辨是非、公正无私、智慧明晰之义。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谳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27,位于页码1188第18。在《广韵》、《集韵》、《韵会》和《正韵》中,谳的发音为鱼列切,与“孼”同音。谳的意思是审议罪行和评断案件。 在《礼·文王世子》中,提到“狱成,有司谳于公”,意思是案件审理完毕,官员会在公共场合宣布审议结果。其中,“言白”表示公开宣布,“议”表示审议。 在《前汉·景帝纪》中,提到“诸狱疑若,虽文致于法,而于人心不厌者,辄谳之”。师古注解为“谳,平议也”,意味着对于有疑虑的案件,即使法律已有规定,但如果人们心中仍有不满,就应进行公开审议。 在《后汉·斐楷传》中,提到“州郡翫习,欲避请谳之烦”。注解中提到“广雅曰:谳,疑也。谓罪有疑者,谳于廷尉也”,意味着对于有疑虑的罪行,应在廷尉(法官)面前进行公开审议。 在《宋史·选举志》中,司马光建议设立十科选拔人才,其中之一是“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”,即选拔熟悉法令并能进行公开审议的人才。 另外,《广韵》中还有鱼蹇切、语蹇切的发音,而在《集韵》、《韵会》中为鱼战切、疑战切,以及《正韵》中的倪甸切,发音为“彦”。这些发音与谳的意思相同。在《正韵》中,谳的俗写为“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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