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罒字部】罒;康熙笔画:5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

莫六切,音牧。【说文】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【春秋元命苞】肝之使也。【韩诗外传】心之符也。【礼·郊特牲】气之淸明者也。易说卦离爲目。【註】南方之卦,主视。故爲目。【书·舜典】明四目。【註】广四方之视,以决天下壅蔽。 又【博雅】视也。凡注视曰目之。【史记·

丞相世家】

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 又动目以谕也。【前汉·高帝纪】范增数目羽击沛公。 又含怒侧视也。【周语】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 又【小尔雅】要也。【周礼·春官】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【疏】是要目之事。 又见也。【公羊传·桓二年】内大恶讳,此其目言之何远也。【註】目,见也,斥见其恶也。 又称也。【穀梁传·隐元年】段,郑伯弟也。以其目君,知其爲弟也。【註】谓称郑伯。 又条目。【论语】请问其目。【註】条件也。【前汉·刘向传】校中祕书,各有条目。 又节目。【礼·学记】善问者如攻坚木,先其易者,後其节目。方氏曰:节则木理之刚,目则木理之精。 又题目。【後汉·许劭传】曹操微时,常求劭爲己目。【註】命品藻爲题目。【晋书·山涛传】甄拔人物,各有题目,时称山公啓事。 又凡目。【周礼·天官·小宰】师掌官成,以治凡。司掌官法,以治目。【公羊传·僖五年】一事而再见者,前目而後凡也。【春秋·繁露】目者,偏辨其事也。凡者,独举其事也。 又科目。【旧唐书·懿宗纪】以宋震胡德融,考科目举人。【宋史·选举志】宋之科目有进土,有诸科,有武举,常选外又有制科,有童子举,而进士得人爲盛。 又黄目,周彝名。【礼·明堂位】鬱尊用黄目。 又晖目,鸩鸟也。【淮南子·缪称训】晖目知晏。【註】晏,无雲也。天将晏静,晖目先鸣。 又比目,鱼名。不比不行。亦谓之鲽。见【尔雅·释地】。 又横目,傅草别名。鬼目,苻草别名。俱见【尔雅·释草】。 又海外有一目国,一目中其面而居。见【山海经】。 又天目,山名。【元和地志】上有两峰,峰顶各一池,若天左右目。 又县名。【前汉·地理志】河目县,属幷州。 又州名。【唐书·地理志】目州隷陇右道。 又姓。【潜夫论】目夷氏,子姓,宋微子後。 又目宿,草名。通作

。【前汉·西城传】马耆目宿。【史记·大宛传】作苜蓿。 又叶莫笔切,音密。【夏侯湛抵疑】心有穷志,貌有飢色。吝江河之流,不以跃舟船之檝。惜东壁之光,不以寓贫妇之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