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字用于人名寓指:担当、责任、庇护。
【卯集中】【户字部】所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8,页码为第415页第16行。古代发音为疏举切(唐韵)、爽阻切(集韵、韵会),上声。《说文解字》中解释为伐木的声音,字形由斤和户组成。还有“地方、处所”的意思。如《诗经·郑风》中“献给公所”,《商颂》中“及尔斯所”。在《汉制》中,车驾所在的地方称为行在所。《蔡邕·独断》中提到,天子以四海为家,所以所在的地方称为行在所。关西方言中,致力于一件事称为所,即所谓的绝利一源。《书·无逸》中提到“君子所其无逸”,《召诰》中“王敬作所”。还有作为语气词的例子,如《论语》中的“视其所以,观其所由”。又如誓辞,如《论语》中的“予所否者”。《左传·僖二十四年》中提到“所不与舅氏同心者”。还有指物的词语,如《礼·檀弓》中的“其高可隐也”,注释中解释为“高四尺所”。《前汉·疏广传》中提到“问金余尚有几所”,注释中解释为“几所,犹几许也”。《张良传》中提到“父去里所复还”,注释中解释为“里所,犹里许也”。还有姓氏,如汉武帝时的谏议大夫所忠。又叶音为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赋》中提到“缭以宫墙,四百余里。离宫别馆,三十六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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