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字用于人名寓指明辨是非、决断力强、智慧过人之义。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判:康熙字典笔画数为7,位于第138页第11行。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发音为泮(pàn),切音为普半切。【说文解字】判的意思是分开。字形由刀和半组成。【玉篇】分散的意思。【增韵】一半的意思。【周礼·地官·媒氏】负责管理百姓的婚姻事务。【注释】判,一半的意思。找到合适的配偶,负责将双方合并。【周礼·秋官·朝士】对于有责任的人,有判书来处理事务。【注释】判,把事物分成两半再合并,所以判书是用来辨别事物的。【前汉·翟方进传】天地分开合并。【注释】师古说:判的意思是片,也有切断的意思。【唐书·选举志】考试内容包括身、言、书、判。【韵会】宰相出典州称为判。也可以写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用以表示夫妻关系。【仪礼·丧服礼】夫妻牉合。也可以写作泮。【史记·陆贾传】自天地剖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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