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亥集上】【骨字部】骸;康熙笔画:16;页码:页1448第50【唐韵】户皆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雄皆切,音谐。【说文】胫骨也。【博雅】骨也。【左传·宣十五年】拆散尸骨来烧火做饭。【庄子·逍遥游】全身的骨骼、九窍和六脏,都完备地存在于身体之中。又【德充符】只是把身体当作六骸的寄托。【释文】指双手、双脚、头和躯干。又【集韵】柯开切,音该。与胲同。【类篇】脚大拇指上的毛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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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亥集上】【骨字部】骸;康熙字典笔画数:16;页码:第1448页第50条【唐韵】读音为“户皆切”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读音为“雄皆切”,音“谐”。【说文解字】意思是小腿骨。【博雅】意思是骨头。【左传·宣十五年】把骨头拆开用来烧火。【庄子·逍遥游】人体有一百个骨头、九个洞口和六个内脏器官,这些都是人体所包含的。又【德充符】意思是六种骨头。【释文】意思是手、足、头和身体。又【集韵】读音为“柯开切”,音“该”,与“胲”字相同。【类篇】意思是脚大拇指上的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