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篡;康熙笔画:16;页码:页894第15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初患切。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叫作篡。【尔雅·释诂】篡,取也。【注】篡,就是夺取的意思。【前汉·卫青传】卫青在建章宫任职,还没有名气。大长公主逮捕囚禁了卫青,想杀掉他,他的朋友公孙敖和壮士前去把他抢夺回来。【注】师古说: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叫作篡。又指用带绳子的箭射取。【字汇补】《扬子》鸿雁飞向高远的天空,射鸟的人怎么能射到呢。别的版本写作“篡”,不对。篡字原本是从“艹”部,不从其他部首。
康熙字典白话版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篡:康熙字典中的笔画数为16,位于第894页第15行。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的发音为“初患切”。篡的意思是逆而夺取,即通过不正当手段夺取权力或地位。【尔雅·释诂】中提到,篡就是夺取。【注】篡是指夺取他人的东西。【前汉·卫青传】中,卫青在建章任职时还没有什么名气。大长公主捉拿了卫青,想要杀死他,他的朋友公孙敖和壮士前去营救卫青。【注】师古说:逆取就是篡。另外,篡还有弋取的意思,即用箭射取。【字汇补】《扬子》中提到,鸿雁飞翔在天空,弋人怎能篡取它们。其他版本中也有写作“篡”,但实际上不正确。篡的原字是从艹部首构成的,而不是其他部首。